胡云齐律师亲办案例
成功为被告人宴**洗脱“抢劫罪”指控罪名
来源:胡云齐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06
浏览量:1203



案情简介与判决结果:

2014年 承办了一起抢劫案件,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宴**涉嫌抢劫、抢夺和盗窃罪共10多起犯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的量刑比抢夺罪重得多,本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多次会见被告人和查阅本案卷,发现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几起抢劫罪的证据存在漏洞,主要体现在:宴**等被告人在实施上述两宗罪对受害人的人身强制不明显即未达《刑法》对抢劫罪构成“不能、不敢反抗,”同时,被告人宴**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中未提及使用暴力或胁迫取财,同案 被告人李**和王*之间的供述也是矛盾的,三被告人的供述均证实了实施犯罪行为的指向仅仅是受害人的财物(包),加上被告人取财后立即逃走。同时,从受害人的报案陈述看,被告人实施行为时是从被害人后面着手的,受害人因自身原因“一不小心倒地,”受伤,并未提到被告人抱住受害人使其不能反抗或受到被告人的暴力、胁迫、恐吓使其不敢反抗。本律师着重从上面几个方面为被告人辩护,取得了立竿见影的辩护效果,最后,人民法院采纳了本律师的辩意见 ,未以抢劫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被告人宴**犯抢夺罪有期徒刑八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律师办案体会: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庭前通过调阅全案卷宗,对证据逐一研究,多次会见被告人,听取被告人对作案经过的陈述。结合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以及受害人的报案陈述,还原了被告人实施行为时的全过程。最终得出结论是: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抢劫罪的证据不足,且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据此为被告人宴**作指控抢劫罪罪名不成立辩护。最终,本律师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我国《刑法》对抢劫罪罚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因此,本案被告人宴**伙同他人实施了数十起犯罪行为,若指控抢劫罪罪名成立,就抢劫的社会危害性,对其量刑也就不是有期徒刑十二年。

作为当事人也许一生难得遇到一个“案件,”当官司缠身时都不想留下遗憾,都期盼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于是把全部希望寄都托在律师身上,律师常年办案不同案件,最能体会当事人这种心理,作为律师应当清楚所办理的不仅是一件普通案件而是可能影响到当事人“一生”的案件。“凡事无小事,简单不等于容易刑事侦查卷宗每个证据都有其证明的作用,否则,侦查机关就没调取的必要了,因此,律师必须在刑事侦查案卷材料上下功夫,搞清楚单个证据的证明目的以及其它证据之间存在的某种联系。证据的作用是证明事实而存在,法庭上没有现成的事实,法庭上只有不同的证据。因此,诉讼中,每一个证据都值得反复推敲、论证,从而会取得事半功倍的辩护效果,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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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齐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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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人民路县检察院侧对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胡云齐
  • 执业律所:
    贵州法甲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522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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